2022年12月10日,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在該廠區會議室召開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普通磚及空心磚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參加會議的有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潮州市潤泰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清華環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及特邀專家3名。驗收工作組由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潮州市潤泰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清華環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特邀3名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對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根據現場檢查情況及有關資料,形成驗收意見。經工程建設單位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項目位于潮州市湘橋區鐵鋪鎮桂林村大旦王底東山后(工業用地東側A區1片)(地理坐標:N23°36'17.569",E116°46'19.182"),原項目于2014年10月委托原潮州市環境保護研究所編制《頁巖燒結普通磚及空心磚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4年12月2日取得《關于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頁巖燒結普通磚及空心磚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潮環建[2014]44號)和2015年12月22日取得《關于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頁巖燒結普通磚及空心磚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函》(潮環驗[2015]53號),原項目主要從事標磚生產,年產6000萬條標磚。
隨著我國的經濟建設不斷發展,經過調研,在原項目占地面積及建筑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建設改擴建項目,追加投資,增加生產設備,在原項目基礎上增產1.8億條標磚,年產量為2.4億條標磚(其中包括12000萬條普通磚和12000萬條空心磚)。
本改擴建項目占地面積30000m2,建筑面積20000m2,總投資1500萬元。廠區主要包括辦公室、原料堆場、窯爐區、成品區等。年產12000萬條普通磚、12000萬條空心磚。由于市場供求關系,建設單位承諾拆除原輪窯等生產設備,只建設了3條隧道窯、3臺桁吊抱磚機、2臺攪拌機等主要設備,年產6000萬條普通磚、6000萬條空心磚。企業承諾在建設新的改擴建項目前不再新增設備以及產能產量。
二、項目環評建設內容變更及環評批復落實情況
建設情況 |
實際建設情況 |
變動情況 |
生產區(15464m2):包括烘干房和窯爐區等,將原有的窯爐區拆解為隧道窯區;原料堆場(2500m2);辦公室(36m2);綠化面積(2000m2) |
生產區(15464m2):包括烘干房和窯爐區等,將原有的窯爐區拆解為隧道窯區;原料堆場(2500m2);辦公室(36m2);綠化面積(2000m2) |
根據潮環建[2019]5號,本改擴建項目建成后生產規模為年產2.4億條標磚。由于市場供求關系,建設單位承諾拆除原輪窯等生產設備,只建設了3條隧道窯、3臺桁吊抱磚機、2臺攪拌機等主要設備,年產6000萬條普通磚、6000萬條空心磚;企業承諾在建設新的改擴建項目前不再新增設備以及產能產量。 |
生產廢水循環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再經“接觸氧化池+MBR膜”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先排至周邊排水渠,最終排入北溪。 |
生產廢水循環利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再經“接觸氧化池+MBR膜”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先排至周邊排水渠,最終排入北溪。 |
一致 |
窯爐廢氣:采用1套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經處理達標后通過32m排氣筒高空排放。 |
窯爐廢氣:采用1套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經處理達標后通過48m排氣筒高空排放。 |
排氣筒高度從32m增加至48m,適當增加排氣筒高度更有利于環境 |
粉塵廢氣:加設棚蓋,定期灑水降塵。 |
粉塵廢氣:加設棚蓋,定期灑水降塵。 |
一致 |
選用先進低噪聲設備,配備減震裝置,合理布局、安排生產時間,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
選用先進低噪聲設備,配備減震裝置,合理布局、安排生產時間,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 |
一致 |
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泥坯等邊角料、不合格磚坯、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沉渣等一般固廢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線制磚,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
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泥坯等邊角料、不合格磚坯等一般固廢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線制磚,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沉渣交由有處理能力的單位處理,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
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的沉渣交由有處理能力的單位回收處理,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對環境影響更小。 |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再經污水處理系統(“接觸氧化池+MBR膜”)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再經污水處理系統(“接觸氧化池+MBR膜”)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
一致 |
項目窯爐廢氣經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達到《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2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要求及修改單后通過48m排氣筒高空排放。堆場、原料裝卸以及原料在破碎、攪拌、篩分等生產作業時產生的粉塵通過在車間加設棚蓋,并定期灑水降塵等措施,呈無組織排放,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3規定的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
項目窯爐廢氣經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達到《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2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要求及修改單后通過48m排氣筒高空排放。堆場、原料裝卸以及原料在破碎、攪拌、篩分等生產作業時產生的粉塵通過在車間加設棚蓋,并定期灑水降塵等措施,呈無組織排放,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3規定的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
一致 |
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區標準限值。 |
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區標準限值。 |
一致 |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項目已落實環保設施。
(一)廢水
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廢氣處理設施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再經污水處理系統(“接觸氧化池+MBR膜”)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先排至項目周邊排水渠,最終排入北溪。
(二)廢氣
項目窯爐廢氣經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達到《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2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要求及修改單后通過48m排氣筒高空排放。堆場、原料裝卸以及原料在破碎、攪拌、篩分等生產作業時產生的粉塵通過在車間加設棚蓋,并定期灑水降塵等措施,呈無組織排放,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3規定的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來自各生產設備等的噪聲,噪聲源強約為70-95dB(A),項目在對設備采用低噪聲設備、并對設備底座安裝防震墊等減振措施后,項目產生的噪聲通過治理措施和距離自然衰減后,各廠界噪聲值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廢泥坯等邊角料、不合格磚坯、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沉渣等一般固廢和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具體如下:
廢泥坯等邊角料、不合格磚坯等一般固廢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線制磚,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沉渣交由潮州市湘橋區綠環利廢墻材廠處理,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處理效果
1、廢水
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廢氣處理設施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再經污水處理系統(“接觸氧化池+MBR膜”)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2、廢氣
項目窯爐廢氣經雙堿法除塵脫硫噴淋裝置處理后能達到《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2中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要求及修改單后通過48m排氣筒高空排放。堆場、原料裝卸以及原料在破碎、攪拌、篩分等生產作業時產生的粉塵通過在車間加設棚蓋,并定期灑水降塵等措施,呈無組織排放,能達到《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9620-2013)及其修改單表3規定的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3、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區標準限值。
4、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的要求。
生活垃圾執行《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要求。
5、總量控制
5、根據潮環建[2019]5號,項目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化學需氧量:0.045t/a、氨氮:0.007t/a(含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廢氣資源再生利用項目的生活污水排放總量);二氧化硫:55.8t/a、氮氧化物:54.6t/a。
(注:根據普通磚及空心磚改擴建項目環評報告表以及潮環建[2019]5號,本改擴建項目建成后生產規模為年產2.4億條標磚。由于市場供求關系,建設單位承諾拆除原輪窯等生產設備,只建設了3條隧道窯、3臺桁吊抱磚機、2臺攪拌機等主要設備,年產6000萬條普通磚、6000萬條空心磚。企業承諾在建設新改擴建項目前不再新增設備以及產能產量。由于產能折半,本改擴建項目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按比例縮減一半,即化學需氧量:0.0225t/a、氨氮:0.0035t/a(含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廢氣資源再生利用項目的生活污水排放總量);二氧化硫:27.9t/a、氮氧化物:27.3t/a。),根據深圳市清華環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QHT-202210142601),本次監測結果總量為:CODcr排放總量為0.019t/a、NH3-N排放總量為0.0023t/a、SO2排放總量為9.74t/a、NOx排放總量為15.744t/a,總量排放符合要求。
五、驗收結論
根據現場檢查及驗收報告,潮州市創煌利廢新型墻材有限公司普通磚及空心磚改擴建項目基本能夠按照環評報告表要求和潮州市生態環境局對環評文件的審批意見執行“三同時”制度。環保檔案及規章制度齊全,整體工程各項環保設施運行正常。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固廢均符合項目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所提出的排放標準要求。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使用。